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新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完善工匠之师培养培训体系,提升高职院校教师教科研能力,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天津市教委决定实施2023年度天津市职业院校教师“进高校、进企业”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双进”项目)。
一、项目设置
(一)培训对象
天津市高职院校专业骨干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质性开展过相关专业领域课题研究或技术项目开发。
(二)专业领域
紧密对接我市产业发展需求,主要面向信创、集成电路、车联网、生物医药、中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绿色石化、轻工等重点产业领域,聚焦技术前沿,瞄准新经济、新业态、新技术中的重大问题,紧盯区域产业发展中的科技难题和技术问题。
(三)培训方式
采用集中研修、跟岗实践、伴随指导、探讨交流、项目实做等形式,支持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和相关企业协同开展高水平的科研项目或技术攻关,提升高职院校参训教师教研科研能力,推动培训成果转化,培育一批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高质量课题和高水平专利等成果。
(四)培训时长
培训自2023年11月开始,原则上应于2024年8月底前结束。跟岗实践和项目实做时长累计不少于3个月,承训单位可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和成果转化周期适当延长,确需延长实施的项目应向我委申请备案。
(五)培训内容
骨干教师进本科院校科研课题组:开展科研思维和方法、项目管理、成果转化、学术交流和合作、实验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参训教师课题设计和申报能力、科研项目开发和实施能力、团队管理和协作能力等。同时,支持参训教师学习任教专业科研重点前沿研究方向、技术和方法等,提升教师技术技能积累创新能力。
(六)经费预算
培训经费由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央奖补资金支持,主要用于补助教师培训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授课、指导)、培训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承训单位需明确可开放的科研项目(课题)和对应接收的学员人数。可参考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有关经费标准进行经费测算,由教委根据项目遴选和学员报名情况分配培训经费。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师资培训软硬件条件以及良好的项目管理和实施能力。
(一)要具有先进的科研设备和实验室、雄厚的师资力量(包括具有丰富科研经验的教授和研究人员)、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和研究重点以及完善的科研管理机制、提供充足的资源支持、有良好的科研氛围和文化,鼓励创新和探索。学院承训专业应为学校重点(优势)学科,应提供高水平的、个性化的、满足高职院校骨干教师协同创新和科研能力提升需求的课题项目。
(二)各申报单位要充分开展需求调查分析,根据教师能力需求设置培训模块,强化培训模块之间的衔接与整合,突出项目化、任务化学习。设置明确具体、可测可达成的目标和标志性成果,基于培训内容分层分类设计培训方案,按要求认真撰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
(三)各承训单位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聚焦提质增效,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载体,充分发挥项目组的优势和作用,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模式,强化实践导向,解决教师在教科研中的实际问题。
(四)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强化过程管理和成果导向,承训单位要明确考核标准、结业条件和科研成果要求,科研成果包括课题、论文、专利等。鼓励将相关成果转化反哺教学,凝练形成标志性成果,应用于新形态教材等教学资源开发、培育教改课题,形成优质教学成果。培训成果应有效服务本校教学和科研工作。
三、项目申报
(一)遴选方式
项目承担单位遴选采用申报评审制,由拟申报项目单位提出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遴选。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于2023年10月23日12:00之前将申报书上传至mshy@tust.edu.cn邮箱,同时将纸质申报书加盖公章后上交至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河西校区20号楼305)。
四、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河西校区20号楼305
联系人:许可 ;联系电话:60601263
继续教育学院
科技处
研究生院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18日